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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惩“多次违反”行为!筑牢未成年人违法防线,既不能“一关了之”也不能“一放了之”




  
让未成年人不再敢轻易以身试法,既有利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也有利于教育挽救大多数未成年人。

社论

未成年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,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的,或将加大处罚力度。

据报道,2025年6月23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,发言人黄海华介绍,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将提交本月(2025年6月)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,修订草案适当调整不执行拘留的规定,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惩处力度,对14-16周岁以及16-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或14-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执行拘留。

相比成年人,未成年人因在心理、生理上的不成熟,导致认识和控制能力欠缺,故而立法上本着教育挽救的方针,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视情宽宥。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,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”“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,初次违反治安管理”,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,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,这体现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精神。

但近年来,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上升趋势明显。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《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(2024)》显示,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‌101526人‌,较上一年度上升‌4.3%‌。特别是在现实生活中,一些未成年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,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,或是涉嫌严重暴力犯罪,社会公众早有诟病,也引起了立法者的重视。

对未成年人违法,如果“一刀切”地予以从宽,对一些明知故犯或者情形严重的未成年人而言,治安管理处罚法便形同虚设,公众权益不易保护,法律的权威性也将大为削弱。对未成年人而言,这种法律上的宽容更有“纵容”之嫌,从根本上讲,并不利于其在违法边缘“悬崖勒马”。

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,拟对未成年人违法不给予行政拘留的条款作出调整,意味着法律绳索将开始收紧,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违法成本,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不能再以年龄作为“挡箭牌”,游离于法律之外。从更长远看,让未成年人不再敢轻易以身试法,既有利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也有利于教育挽救大多数未成年人。

根据修订草案,满足一定条件的初次违法行为,也将纳入执行拘留的范围;而那些原本因为年龄低不能行拘的未成年人,也将因为“多次违反”而受到惩处,为既有法规及时打上制度“补丁”,避免一些未成年人群体故意钻法律空子、违法却不受追究。这种从严惩处的趋势,也能更好地体现立法的与时俱进。

而从技术角度看,修订草案中“情节严重”“影响恶劣”等词语,或还需进一步予以明确,避免裁量空间过大,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
当然,对未成年人,既不能简单地“一关了之”,也不能“一放了之”,关键在于把握好平衡度。从修订草案看,在有针对性地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,也注重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做好衔接,明确对因不够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,公安机关应当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,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。

此外,修订草案还完善处罚程序,增加规定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,其监护人不能到场的,可以通知其成年亲属、所在学校代表等到场。诸如此类人本关怀的举措,将有利于在加大处罚力度、筑牢未成年人违法防线的同时,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
来源|新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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