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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违规拍摄部分新型武器外形并播出,被众多境内外网站转载,相关责任人均受处理




  
政府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信息发布快、宣传范围广,是机关、单位公开发布信息和开展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。
但是这些公开信息往往是外部势力紧盯的重点,如若新闻宣传把关不严、保密审查缺位,则极易造成失泄密事件。

从“内部参考”到“全网公开”,涉密敏感信息是如何被曝光的?

未经审批擅提供 泄露机密被处分

某涉密单位宣传干部岳某,接受上级单位记者沈某的新闻采访,在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,擅自向沈某提供1份涉密文件做参考。

    沈某根据该文件撰写了新闻报道,提交给编辑赵某审阅。
赵某表示文稿要突出原创性、稀缺性和差异性,要求沈某提供更为详细的素材。
沈某便将参考密件中的敏感内容添加到新闻报道中,经新闻事业部主管王某、负责人宋某终审后,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。
该信息在互联网上被广泛传播,造成严重泄密。
经鉴定,相关内容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。
事发后,有关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。

内部参考被公开 转载炒作泄秘密

    某国家机关报社人员方某,从机关干部孙某处领取一张存有1份秘密级材料的光盘。
孙某交代“仅作内部参考使用”,但未标注密级。
方某将光盘交宣传组长蔡某,蔡某随即交编辑徐某。徐某根据该秘密级资料撰写新闻宣传稿,经蔡某审核后公开发布,立即被多个自媒体转载、解读、炒作,造成泄密。
事发后,方某、蔡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,孙某及相关领导受到行政警告处分。

【保密提醒】

涉密装备违规拍 境外转载危害重

一位领导同志到某重点军工企业视察工作,当地电视台派记者跟随报道,该企业明确告知记者部分场景涉密,不能拍摄。
但该记者明知故犯,拍摄了部分尚处于保密状态的新型武器装备的外形,并在当地电视新闻中播放,被众多境内外网站转载,造成严重后果。
事发后,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严肃处理。

新闻宣传报道是机关、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保密审查是规范新闻报道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,是有效防止宣传信息泄密的“安全阀”。

供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统一宣传口径,对涉密敏感内容应作出明确申明,要求新闻记者不得将其编入新闻稿内,并履行保密义务。

原题|一领导到某军工企业视察,记者违规拍摄部分新型武器外形并播出,被众多境内外网站转载,相关责任人均受处理

来源|保密观
王曦网科编辑部  编辑:王悠然  编审:王北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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